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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溪头镇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开云官网    发布时间:2025-06-19 02:52:07

  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下旬至7月上旬,九届县委第五轮第一巡察组对溪头镇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溪头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听取反馈意见后,镇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召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习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反馈4个方面45个问题深刻查找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方案,要求班子成员带头整改落实,为高质量抓好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镇委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集体约谈村(社区)党组织“一把手”和责任部门负责人,要求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对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调整、机构改革等导致整改责任转移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责任交接。印发《县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巡察溪头镇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明确完成时限、整改要求,先后9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对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拓展整改成效。深化协同联动,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各责任部门单位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召开镇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四大方面,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内在根源,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1.关于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方面。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举办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全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专题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同时对全镇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第一议题”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导工作;由镇委组织委员对涉及的17个村党组织书记开展提醒谈话,逐步提升思想认识。二是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涉及的9个村党组织,均已通过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2023年4月习视察广东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三是扎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针对2024、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学习贯彻情况,及时开展督查,25个村(社区)均已完成学习。

  2.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方面。一是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建设完成农村集中供水、污水管网铺设、乡村巷道硬底化等乡村振兴项目,建立完善村级公厕、垃圾屋日常管护制度,印发村庄清洁行动评比方案,对前三名的村庄给予资金奖励。2024 年以来,发动干部群众清理大量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及杂草,累计清运垃圾16295吨,显著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二是全力推进村级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组织各村召开乡村振兴项目工作推进会,并向28家还没完成验收和财务审计的公司发送工程结算催办函,溪头镇实施的445个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其中442个已完工。三是有力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工作。潮丰村五彩薯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持续擦亮溪头镇特色农业品牌。

  3.关于耕地保护和抓牢粮食安全责任方面。全力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召开晚造种植工作推进会,要求各村压实工作职责,通过引进大户的形式做好农田种植工作。邀请仲恺农业学院的科技特派员和乡土专家,走访5个村开展种植指导,助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加大复耕复种力度,制定了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实施方案,采取补贴的方式鼓励群众复耕复种,针对2024年下半年晚造撂荒情况,已复耕复种。

  4.关于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方面。一是坚决落实禁养政策。积极组织村民、养殖户、协管员开展政策宣讲,在禁养区宣讲3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配合县海洋发展局累计清理违规养殖设施160亩。根据《阳西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2024年修订版)》,已将那㙟新丰联围及其东侧滩涂定为限养区,允许开展限定养殖。二是加强养殖尾水治理。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7次,领导现场督导整改工作26次,27个直排口已于2024年10月8日整改完成。三是提升镇级污水处理效能。2024年6月下旬,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设备更换,并安装了四套在线监测设备,经过调试出水能够达标排放;2024年10月,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环保验收备案。四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做好猪场污染防治工作,石港村新村河猪场与金星村庙下河猪场均已完善环保设施,全镇共41家畜禽(生猪)养殖场已落实环保措施。全力做好牛蛙场污染防治工作,石港村委会友文村牛蛙苗场和金星村委会上牛地牛蛙养殖场已全部完成清塘和关闭工作。五是及时开展休渔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因休渔补助资金申报旧系统停用,在2023 年新系统上线年度休渔补助资金。分管领导已对农业农村办(渔业)负责人谈话提醒,要求按文件时间节点完成资料收集与初审,配合上级按时按质完成休渔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5.关于履行渔业渔船监管责任方面。做好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积极努力配合县海洋发展局开展渔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通报的254艘渔船已完成整改253艘,余下1艘由于不服渔政部门的处罚,正在走诉讼程序。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规范报装业务电话。目前捆绑在镇政府名下的移动手机号已注销,或转移到个人名下使用,产生的套餐外费用已全额退回财政。

  2.关于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方面。一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为提升干部能力,溪头镇组织全镇 25 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与组织委员,专题学习“三会一课” 制度。2024 年第三、四季度,针对 14 个村党组织 “三会一课” 落实情况开展抽查督导,镇委组织委员对 15 个相关村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强调制度重要性,营造实干风气。同时,强化信访业务能力,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参加县信访局业务培训4次,镇分管领导召开综治中心会议领学《信访工作条例》2次。二是持续整治官僚主义。严格规范扶贫资金入股管理,针对入股广东顺欣海洋渔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罗非鱼代加工项目开展风险评估,严防扶贫资产流失;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镇扶贫资产项目运营情况,涉及的12个项目均运营正常。由党群服务中心与农业农村办(渔业)就6名工作人员下乡情况做说明,镇委组织委员对其进行提醒谈话;组织并且开展强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专题党课,提升干部职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3.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方面。一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组织各村党组织书记召开新农村建设项目发包业务培训会,解读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成立新农村建设项目发包排查小组,对红埠、鹅渚埠、那朗、新丰和永安村委会2021年以来的105个发包项目进行排查,未发现违规发包情况。二是快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投审程序。组织各村召开乡村振兴项目工作推进会,并向28家还没完成验收和财务审计的公司发送工程结算催办函,组织实施的乡村振兴建设项目445个,已完成财审项目133个。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分管领导对经济发展办主任进行谈话提醒,并组织经济发展办公室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阳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阳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强调要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流程,提交采购申请表,确保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开展。

  4.关于村级收费和开支方面。一是杜绝违规收取服务费问题。已由镇纪委监察办对问题进行初核处置。二是规范使用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召开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25个村(社区)财务工作人员专题学习《阳西县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由镇委组织委员对镇财政所所长进行提醒谈话,明确要加强资金使用的严格把关,确保经费使用规范有效。三是严抓物资采购监管。组织25个村(社区)财务专员开展专题培训班,强化业务知识。举办农村财务信息化管理培训班,面向村(居、渔)委会主任、报账员、村监会成员及部分村长,就财务管理、会计制度、预算编制等普遍的问题进行指导解答,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四是规范发放会议误工费。举办财务管理信息化试点培训班,对各村会议误工费的发放问题进行指导和解答,明确会议误工费等相关支出的规定和要求。由分管领导对财政所所长、涉及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履行责任,对各村的会议误工费进行认线.关于

  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方面。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重新修改完善并印发了《关于印发〈溪头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溪府〔2025〕2号)。二是严格管理大额现金支出。经立行立改,溪头镇于2022年7月起改为用银行转账支付镇府饭堂采购食材。分管领导对经济发展办主任开展谈话提醒,要求加强现金支付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三是规范发放职工文体活动费用。溪头镇召开党委(扩大)会,深入传达学习《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工总〔2018﹞5号)精神,强调要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支付职工文体活动费用。6.关于

  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方面。一是规范发包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对全镇25个村(居、渔)委会开展2019年至今的农村集体资产发包情况开展排查,全镇共44宗发包项目,其中11宗未按要求上平台,已对涉及的3名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业务约谈,其中3宗案件已由镇纪检监察办立案查处。二是建立完整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开展农村资产发包培训班,组织各村党组织书记集中学习《阳江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提升其业务能力;推动各村成功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有效规范集体资产处置流程。(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一是规范决策程序。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工作指导,带领会议记录人员学习相关准则,确保记录规范。召开镇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文件精神,强调要将民主集中制切实融入各项决策与执行的全过程。二是提升决策质效。举一反三,组织会议记录人员全面查阅 2021年以来涉及议而不决事项的会议记录,梳理总结问题。分管领导对记录人员提醒谈话,强调严格遵守审核流程。明确会议记录完成后,需经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确认,同时对抽查发现的漏抄、少抄等问题及时纠正提醒。三是严格规范重大决策上会流程。由规划建设办分管领导对业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强调务必严格按照项目审批程序推进议题上会流程。组织项目业务培训会议,增强业务人员规范化议题申报的意识。制定完善议题报审备案流程,明确重大事项类议题会前需征求意见并取得分管领导签批,党政和人大办、党建和组织人事办、经济发展办对“三重一大”事项程序和内容严格审查。2.关于规范

  选人用人工作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镇机关各办公室负责人,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深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及责任的理解与认识。镇委组织委员对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成员开展提醒谈话,并指导学习回避制度相关文件,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二是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工作。立行立改,迅速对相关民主测评环节资料做补充完善,并完成归档保存,确保档案工作完整性。镇委组织委员牵头,带领党建和组织人事办职工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精准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协助把政治过硬、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三是规范借调干部管理工作。根据《关于严格执行借调人员工作纪律的通知》,全面排查借调人员,建立管理台账,通知未完善借调手续人员返岗。截至2024年5月22日,有关人员已全部返回。镇委组织委员带领党建和组织人事办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阳西县机关和事业(参公)单位公职人员流动管理的办法(试行)》,提升对公职人员流动管理重要性的认知。3.关于

  党建工作方面。一是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党支部书记针对近四年未参加组织生活会的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提升党员思想认识。举办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全镇 25 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组织委员学习 “三会一课” 工作方法。同时,完成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本专盒归档。镇委组织委员对十八村党支部书记提醒谈话,督促其做好支部日常管理工作。二是从严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经复核,社工党支部未设党总支部,无需进行入党备案环节的党总支部汇报;2022年9月20日,党委会议已研究通过社工党支部3名的备案事项。举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清单专题培训班,要求各村党组织书记严格把控发展党员“程序关”。向各基层党组织发放《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学习资料,助力提升党务知识水平。同时,组织各村(社区)组织委员在镇委党校开展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专题学习发展党员流程与要求。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举办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25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组织委员学习“三会一课”制度。镇委组织委员与6个党组织书记谈话,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并对9个村党组织开展相关督导工作。四是高质量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督促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挂点村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工作,及时红红脸出出汗,预防小错误酿成大错误,谈话提醒工作进一步深入,谈话内容更加细化有效。4.关于

  党风廉政建设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方面。一是加强村务监督工作。镇纪检监察办与公共服务办组成联合考核组,对白水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并全面考核其监督履职、日常出勤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会,助力村监人员明晰工作定位与职责。二是加强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扎实落实干部出国(境)登记备案管理,需备案登记的280人已全部完成。对121 名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工作人员,经查漏补缺,共168本证件已全部由镇统一专柜保管,确保应交尽交。及时做好新增、变更、撤销工作,动态更新备案信息库。此外,将《溪头镇请休假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试行)》及出国(境)请示报告相关资料转发至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和各村党组织,推动全镇干部职员落实请休假制度,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三是严格执行纪律处分决定。经核查确认,2017年度考核结果不称职的余某某已于2024年9月5日完成了多发工资的清退工作。镇委组织委员对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工作人员开展集体谈话,并带头学习《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提升业务人员对处理关于受纪律处分干部的晋升、工资待遇等影响情况的业务水平。四是扎实开展村级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由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联合公共服务办分别到社区检查第三、第四季度党务、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暂未发现存在又出现巡察指出的有关问题。举办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全镇25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组织委员专题学习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由镇委组织委员对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提醒谈话,明确党务、政务公开的意义。五是充分的发挥以案示警震慑作用。立行立改,通过镇机关第一党支部党员大会,已通报邹某某2020年12月受党纪处分的情况。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处分决定在一些范围内宣布工作,提示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以案示警工作,并上报落实情况。(四)关于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督促涉及班子于2024年7月30日前补交了缺漏的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纳入2023、2024年度述职报告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确保内容完整规范。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2次,推动各村党组织及镇机关办公室开展自查自纠,强化规范用词意识;问题讲话稿已修正并存档,镇委宣传委员对原讲话稿起草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提升写作质量,并对现任宣传干事开展业务能力谈话提醒,督促加强学习提升履职水平。

  二是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召开全体干部职员大会,由镇委书记对全体干部职员进行纪律谈话,进一步明确上下班纪律,增强提高纪律意识,落实上下班工作制度。由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纪检监察办、党政和人大办等部门开展2次联合考勤检查,对无故不在岗的10名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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